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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文勝為民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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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文勝,字質夫,夔州人[1]。仕為龍陽典史[2]。龍陽瀕洞庭[3],歲罹水患[4],逋賦數十萬[5],敲撲死者相踵[6]。文勝慨然詣闕上疏[7],為民請命。再上,皆不報[8]。歎曰:“何麵目歸見父老!”複具疏,擊登聞鼓以進[9],遂自經於鼓下[10]。帝聞大驚,憫其為民殺身,詔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定為額[11]。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畝。萬曆十四年詔有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明史·青文勝傳》)

注釋

[1]夔州:在四川境內。

[2]龍陽:在湖南境內。典史:為縣吏手下掌管緝補監獄之官。

[3]瀕:臨近。

[4]罹:遭受。

[5]逋賦:拖欠的賦稅。

[6]敲撲:杖打。相踵:接連不斷。

[7]詣闕:到皇宮門道前。

[8]報:答複。

[9]登聞鼓:朝堂外懸供臣民敲擊上聞之鼓,以申冤或陳諫議。

[10]自經:上吊自殺。

[11]寬:寬貸。定為額:定為標準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