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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學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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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風格,是文學活動過程中特別是文學作品中出現的一種具有特征性的文學現象。文學風格的出現標誌著文學生產的成熟,也標誌著文學活動發展的成熟,同時還標誌著文學接受水平的提高。研究文學風格,既涉及作家的創作個性,也涉及作品的格調風度,還涉及民族、地域、階級、流派以及文體本身諸方麵的問題,風格是文學理論的一個重要內容。

(一)風格辨析

風格一詞,源於希臘文,由希臘文傳入拉丁文以及其他語種。希臘文的本義可理解為“木堆”“石柱”和“雕刻刀”。拉丁文主要取用“雕刻刀”之義,並把它引申為比喻的意義,表示組成文字的一種特定方法,或者以文字裝飾思想的一種特定方式。這種用法,最早見於古羅馬作家的著作中,表示以文字修飾思想以說服他人的一種語言方式和演講技巧。

風格一詞,在我國最早出現於漢魏,但不是用來品文,而是用來品人,評價人的體貌、德性和行為特點。劉勰的《文心雕龍》最先將風格概念引進文藝理論和批評並寫出了專論風格的篇章,對後世有著深遠的影響。

但是,不管是西方風格學還是我國的傳統文論,在風格術語的實際運用中,都存在著不同的看法。風格一詞,在英文、德文、法文和俄文中,都含有修辭、筆調、文風、文體等多種相近的意義,讀者隻能根據上下文加以領會。同這種一詞多義的現象相反,在我國古代文論裏,風格概念則存在著一義多詞的情形。古人談論風格,使用了力、氣、神、體、味、調等多種說法,“風力”“風氣”“風神”“體勢”“興味”“格調”等也往往成了風格的代名詞。因此,我們現在探討風格,必須要有一個限定,就風格的一般含義和文學風格的特定內涵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