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評價的原則必須結合課程評價的功能來談。就像前麵我們所論述的,課程評價有多種多樣的功能,包括需求評估、課程診斷與改進、成效判斷、課程比較與選擇等。具體到幼兒園的課程評價工作來說,當我們想要計劃、引進或實施某項課程時,我們應當首先了解幼兒的發展需求或者園所的發展目標與方向,並以此作為課程開發的直接依據。而此時,課程評價發揮的功能就是需求評估。對於不同幼兒園正在開發或形成的園本課程,我們就可以通過多種評估方式,如課程審議、教師及幼兒發展評價等找出課程的優點與待改進之處,為修訂課程提供建議。經由這種反複的過程,園本課程會達到盡可能完善的水平。再比如,當我們在考慮幼兒發展需求及園所需求的基礎上實施某項課程之後,想要知道課程究竟達到了哪些成效,那麽我們就可以通過評價了解幼兒的發展、教師的成長以及園所的變化及影響力等,並與之前進行比較與分析,從而得出對課程成效的全麵判斷。
因此,幼兒園應當明確評價的各種不同功能,並根據自身的需求開展不同形式的評價,讓評價更好地為幼兒發展、教師發展及園所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