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網球運動的起源與發展
一、網球運動的起源
網球運動最早起源於十二三世紀法國傳教士在教堂回廊裏用手掌擊球的一種遊戲,後來成為宮廷裏的一種室內消遣娛樂活動。也有人認為,網球運動的起源應追溯到“百年戰爭”(1337—1453年英法戰爭)以前,在法國民間流傳的一種名叫海歐·德·巴烏麥的球類遊戲。據說這種遊戲是兩個人進行的,每人各執一個球拍,球場的周圍築有圍牆,球撞到牆上後被彈回去,而後過網。因此,無論從使用的場地和器具上,還是從進行遊戲的方法上,它與現代網球運動有許多相似之處,所以有人把它看作是網球運動的原初形態。
到了14世紀中葉,法國的一位詩人把這種球類遊戲介紹到法國宮廷,作為皇室貴族男女的消遣。當時玩這種遊戲的場地是宮廷內的大廳,沒有網也沒有球拍,球是用布卷成圓形後用繩子綁成的。場地中間架起一條繩子為界,利用兩手做球拍,把球從繩上丟來丟去,法語叫作“Tennez”,英語叫作“take it!play”,意即:“抓住!丟過去”,今天“網球(Tennis)”一語即來源於此。不久,木板的球拍被用來代替兩手拍球。16世紀初,這項球類遊戲被法國國民發現,出於好奇心而開始仿效,並很快地傳播到各大城市,同時改良了用具。球製造得比較耐用,拍子由木板改為羊皮紙板,拍麵麵積擴大,握把的柄也加長。場地中間的繩子,則綁上無數短繩子向地麵垂下,使球從繩子下麵經過時,可以明顯地被發覺。17世紀初,場地中間不再用繩簾,而改用小方格網子,網比繩簾的效果更好,拍子改用穿線的網拍,富有彈性而且輕巧方便。
現代網球運動是從1873年開始的。那年,英國人沃爾特·克洛普頓·溫菲爾德將早期的網球打法加以改進,使之成為夏天在草坪上進行的一種體育活動,並取名“草地網球”。同年還出版了一本以《草地網球》為題的小冊子,對這種活動進行宣傳和推廣。所以溫菲爾德被稱為“近代網球的創始人”。此後網球成為一項室內、戶外都能進行的體育項目。1875年建立了全英網球運動俱樂部。這個俱樂部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個網球場地,並於1877年舉辦了全英草地網球男子單打錦標賽,即後來聞名於世的溫布爾頓網球賽。1874年,在百慕大度假的美國女士瑪麗·奧特布裏奇在觀看了英國軍官的網球比賽後,對這項體育活動頗感興趣,於是將網球規則、網拍和網球帶到紐約。在美國,網球運動最初是在東部各學校中開展的,不久就傳到中部、西部,進而在全美得到普及。此時網球運動已經由草地上演變到可以在沙土地上、水泥地上、柏油地上舉行比賽,於是“網球”(Tennis)的名稱就慢慢替代了“草地網球”(Lawn Tennis)的名稱,這是我們今天網球(Tennis)名稱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