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原因調查過程
事故原因調查,是按照事故致因理論,采用取證、實驗、推理以及其他科學方法,對符合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的各種誘因和機理進行客觀描述,對各種事故現象的本質進行認識,對一起事故特殊規律性進行理性分析,同時也是為總結事故經驗教訓打下基礎。
(1)感性認識階段。一個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包括組織管理方麵的差錯、人為因素、部件失靈、偏離正常操作條件、外界幹擾和自然力量等,十分複雜。事故調查組要通過記錄事故現場、收集物證、詢問事故目擊者、提取相關人員口供、查閱大量資料等工作,獲取有關材料,形成對事故發生過程的感性認識。
(2)理性認識階段。通過對感性材料的整理、改造和綜合,經過概念、判斷和推理的階段,必要時結合科學實驗和研究,才能逐漸形成關於事故發生過程的完整認識,從而抓住事故的本質和各種誘因的內在聯係,產生合乎邏輯的事故發生機理的結論,即客觀地描述出事故發生的原因,達到對事故更深刻、更正確、更完全的認識。
2.事故原因歸類
事故原因可以劃分為主要原因、重要原因、一般原因;也可以分為直接原因、間接原因;還可以分為技術原因、管理原因等。根據不同的事故,可以選擇合適的分類方法。
一般來說,對於一個事故,用一種分類方法比較好。但有時為了責任處理的需要,都要分出主要原因和重要原因。
3.事故責任調查處理的主要任務
(1)調查事故的原因。
(2)查明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事實。
(3)提出事故責任人員的黨政紀處分建議。
4.責任調查處理的一般程序
(1)製訂調查方案。
(2)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