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3-15 機場大霧
飛機在大氣中飛行,氣象條件變化將導致大氣條件發生顯著變化,直接影響到飛機的性能,甚至影響到飛行安全。大多數情況下,氣象條件並未造成直接的飛行事故,但經常會造成航班飛行不正常(航班延誤、航班取消等),引起乘客的不滿和投訴(見圖3-15)。
小資料
《東南快報》2011年×月×日報:
昨日,從福州長樂機場飛往成都(途經長沙)的一航班因天氣原因延誤,百餘名乘客在機場苦等了近7個小時。
昨日上午,劉女士準備搭乘12時15分起飛的U89××航班回長沙。到了機場後,她才知道因天氣原因,飛機還沒到達機場,100多名乘客在機場等候。
下午3時許,飛機到達機場,工作人員安排乘客們登機。原以為飛機很快就能起飛,但沒想到,這些乘客在機上等了1個多小時後,工作人員又讓他們下了飛機。
工作人員解釋,因長沙出現大霧天氣,飛機暫時還不能起飛。劉女士說,直到當晚6時許,仍不見有工作人員通知他們何時登機。
“為啥其他飛往長沙的航班都起飛了,而我們卻遲遲不能登機?”劉女士說。
對此,長樂機場的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是天氣原因導致該航班延誤,但該航班何時能起飛,她卻不知情。由於該航班屬於四川航空公司,因每家航空公司對適合起飛的天氣要求不一樣,所以才會有飛往相同地點的航班有些起飛了,而有些還未起飛的事情發生。
從國際民航近13年飛行事故統計來看,事故年平均為36起,近13年因氣象原因造成的飛行事故共160起,年平均為12.3起,占總事故數的1/3,在飛行事故9類原因中占第二位。據國內1980-1994年統計,與氣象有關的飛行事故占總事故的12.2%。
最直接影響飛機操縱和飛行安全的航空氣象因素,大致可歸納為風、雲、能見度、氣溫、降水以及其他顯著危害天氣,如飛機結冰、亂流、雷暴、顛簸、風切變、濃霧所引起的低能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