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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民用飛機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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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對飛機性能的要求包括很多方麵,從飛行性能到經濟性、舒適性、可靠性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須能滿足完成規定任務的飛行性能,在此基礎上才談得到經濟性、舒適性等。本節主要介紹飛機的載重性能和飛行性能。

一、飛機的載重性能

飛機的載重能力,是航空運輸經營者最關心的性能。載重能力越強的飛機,往往其自身重量也越大。我們需要了解飛機各種重量的關係,在使用中可以靈活運用,減少沒必要的重量,增大業務載重量。

(一)飛機的幾種重量

1.最大起飛重量(MTOW)

指飛機起飛時結構允許的最大重量。業務載重能力越大的飛機,最大起飛重量一般也越大,如最大的客機空客A-380最大起飛重量為560噸。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飛機是蘇聯安東諾夫設計局(現烏克蘭安東諾夫航空科研技術聯合體)研製的安-225“夢幻”運輸機,最大起飛重量為640噸(一說700噸),該機僅生產一架,最初是為運載“暴風雪”號航天飛機而設計的軍用運輸機,蘇聯解體後,已於2001年成功轉為民用型(見圖2-146)。

圖2-146 世界最大的飛機“安-225”

2.最大著陸重量(MLW)

指飛機在著陸時允許的最大重量。最大著陸重量主要是考慮到著陸時起落架和地麵間碰撞的衝擊力對飛機結構的影響,最大著陸重量小於最大起飛重量,大型飛機二者之間的差別較大,中小型飛機差別較小,甚至沒有差別。如波音747-400ER的最大起飛重量達418.65噸,最大著陸重量隻有289.85噸,二者相差128.8噸。飛機重量必須小於最大著陸重量才能保證著陸安全,有時在起飛後飛機出現故障,重量又比較大時,不得不進行空中放油降低重量後緊急著陸。

3.最大無燃油重量(MZ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