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第五節 養老服務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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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文件

(一)《關於加強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4年2月,民政部、國家標準委、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14〕17號),意見提出,要盡快啟動養老服務機構與組織的等級評定,加強第三方評估,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專家庫,不斷提高養老機構規範化建設水平。

(二)《老年人能力評估》

2013年6月,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發布了關於征求行業標準《老年人能力評估》意見的公告。全國社會福利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形成了行業標準《老年人能力評估》征求意見稿,該評估標準是對老年人能力評估統一、規範和可操作的評估工具,內容包括指標適用範圍、術語和定義、評估指標、評估實施和評估結果五部分。

(三)《民政部關於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民政部關於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已於2013年7月30日發布,《意見》明確了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主要任務:探索建立評估組織模式、探索完善評估指標體係、探索完善評估流程、探索評估結果綜合利用機製、探索建立養老評估監督機製。

(四)民政部關於印發《國家級福利院評定標準》的通知

《通知》於1993年4月22日印發,該《標準》分總則、規模、功能、管理、質量、效益、附則7章29條。

(五)地方評估標準:《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健康評估服務規範》

2005年6月28日經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並於2005年8月1日實施了《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健康評估服務規範》,標準規定了養老服務機構健康評估服務的基本要求、健康分級標準、評估規範、評估管理和服務質量評定與改進的要求等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