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中明確要求對於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強化行業監管。“民政部門要健全養老服務的準入、退出、監管製度,指導養老機構完善管理規範、改善服務質量,及時查處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權益的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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