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四、強化工作基礎和規劃實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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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工作基礎保障

1.推進信息化建設

落實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在切實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著力推動各有關部門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務、信用、財產等基礎信息分類分級互聯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在此基礎上推動搭建全國互聯、上下貫通的老齡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強涉老數據、信息的匯集整合和發掘運用,建立基於大數據的可信統計分析決策機製。支持各地積極推進為老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在城市社區全覆蓋、在農村地區擴大覆蓋,推進信息惠民服務向老年人覆蓋、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更好地服務於保障改善老年人民生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2.完善投入機製

各級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老年人口增長情況,建立穩定的老齡事業經費投入保障機製。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落實和完善鼓勵政策,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老齡事業,倡導社會各界對老齡事業進行慈善捐贈,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結合的投入機製。

3.壯大人才隊伍

推進涉老相關專業教育體係建設,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複、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經營管理、康複輔具配置等人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職稱評價和技能等級評價製度,拓寬養老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推動各地保障和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薪酬待遇。

4.加強基層工作

進一步完善老齡工作機製,保證城鄉社區老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難有人幫。建立基層老齡工作先進典型激勵機製。繼續推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社會化,建立健全老年人原工作單位、居住社區、老年社會組織和基層黨組織齊抓共管的工作機製。總結創建離退休幹部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探索老年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探索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參與老年人管理服務的常態化機製和製度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