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人類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是人民生命與健康的基本保證,一切生活、生產活動都源於生命的存在。如果失去了生命,生存也就無從談起,生活也就失去了意義。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諧之基。強製隔離戒毒場所作為國家司法行政機關,通過采取綜合戒治的措施,承擔重建戒毒人員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功能,提高戒治質量,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的含義
安全生產是指在勞動過程中,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使勞動生產在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2.安全生產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製。”戒毒場所的安全生產同樣要遵循這個方針。
3.安全生產的基本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製定本法。”由此可知,安全生產的三大目標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4.安全生產的目的
總的來說,安全生產的目的就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經濟建設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1)積極開展控製工傷的活動,減少或消滅工傷事故,保障勞動者安全地進行生產建設。
(2)積極開展控製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活動,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