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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戒毒大隊的黨建工作與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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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在任何曆史時期都特別強調黨的建設與隊伍建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毛澤東同誌說:“政治路線確立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1]這些論述是加強黨建工作與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作為戒毒大隊的黨建工作與隊伍建設也要在這個指導思想下進行。戒毒大隊的黨建工作與隊伍建設要從以下幾個方麵進行。

一、健全和完善黨的支部委員會與大隊領導班子

大隊黨支部委員會是大隊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戒毒大隊按照目前的體製設大隊長、政治教導員、副大隊長2~4人,不論以大隊長為黨支部書記,還是以政治教導員為黨支部書記的體製,都要按照《黨章》規定:健全和完善黨的支部委員,設置黨支部書記,黨員人數多的還可以設置黨支部副書記、支部委員會成員。結合大隊工作開展的需要,支部委員會成員最好在大隊領導班子中產生。大隊領導班子要配齊、配強。所謂大隊領導班子,當然至少在3人及以上,1~2人不能構成完整的領導班子,民主集中製的原則自然不可能得到落實。

二、加強黨支部活動陣地建設

大隊黨支部不論黨員人數多少,除了健全與完善的組織機構以外,還必須有黨支部的活動陣地,作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基地,使黨員有歸屬感,陣地建設形式多種多樣,如黨員活動室、黨支部會議室。作為黨支部的建設,還必須得到上級的經費支持,當然是在符合相關規定條件下的支持,如《貴州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黔黨發〔2011〕28號)要求“建立健全機關黨建工作經費保障製度”,各級黨組織要按文件要求落實。

三、執行好民主集中製

民主集中製是黨的組織原則。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戒毒大隊中的一切重大事項必須集體討論決定。戒毒大隊中的重大事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