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教科研工作的性質
(一)什麽是教科研
教科研,有兩種理解。一種理解是“教育科學研究”,另一種是“教研+科研”。
“教育科學研究”就其最一般的意義來說,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教育現象和教育存在進行認識與發現的活動,其根本目的在於發現教育規律進而構建教育科學理論以指導人們的教育實踐。
“教研+科研”,即教研工作與科研工作的統稱。幼兒園教科研工作的實踐告訴我們,幼兒園教師的研究與專業研究人員所從事的研究有很大不同。幼兒園教師的研究重點是解決保教工作的實際問題,發現做好保教工作的有效方法,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保教工作質量,而非“構建教育科學理論”。顯然,幼教實踐領域所說的“教科研”,是第二種理解,即“教研+科研”,是對“教研”工作和“科研”工作的統稱。
教研,在中小學範圍內原本指對教學工作的研究,即在一定的教育科學理論指導下,對學科教學中具體的教學現象和出現的實踐問題進行微觀的分析、研究,這種教研其實就是學科教學研究,所研究的內容直接來自於教學實踐中的問題,研究的成果直接為教學實踐服務,因此,它是具有群眾性、普及性和應用性的教育研究活動。幼兒教育的內容和形式與中小學有很大區別,幼兒教育的理念是“一日生活皆教育”,除了重點偏向某個領域的集體教學之外,還包括遊戲活動、生活活動、戶外活動、過渡環節等教育形式。因此,幼兒園教研活動的內容也更加豐富多彩,凡是對保教實踐所進行的研究,都可以稱為教研。
科研,是以教育理論為武器,以教育現象為對象,以科學方法為手段,遵循一定的研究程序,有目的、有計劃地獲取新的教育科學規律性知識的創造性實踐活動。在進行教育科研的過程中,研究者將係統地采用科學的態度與方法研究教育現象,提煉教育經驗,發現教育規律性知識。因此,它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研究活動。在幼兒園教育實踐中,科研,往往是“課題研究”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