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公共關係的劃分,具有不同的分類方法。我們可以從時間上進行劃分,如幼兒園開學初需要處理的公共關係,幼兒園重大節日需要關注的公共關係,幼兒園學期末需要關注的公共關係;也可以按照處理公共關係的方式對公共關係進行分類,如線上公共關係和線下公共關係等。在本書中,我們主要從空間的角度,將公共關係分為內部公共關係和外部公共關係。
具體而言,首先,就內部公共關係來講,園長的日常管理是在與幼兒園內部組織的緊密協作下完成的,因此從行政的角度看園長的內部公共關係對象,包括領導層、黨團工會組織、教師家長協會(家委會)、業務部門。其次,幼兒園管理目標的實現需要內部公眾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從人群的角度看園長在園所的內部公共關係對象包括幼兒、幼兒家長、教師、管理人員、外聘人員。
就外部公共關係來講,幼兒園教育是國家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幼兒園承擔著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的責任和使命,因此從行政的角度看園長的公共關係對象,包括政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行政部門、地區及社區行政部門。基於幼兒獨特的生活、學習特點,開放性是幼兒園課程建構、組織實施的特點,這就需要廣泛地與社會資源建立聯係,主要包括與幼兒基本生活發生關聯的公共場所、社會生活服務機構、社會教育機構、媒體等。
之所以如此劃分,主要是為了和《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進行對接,從而更好地落實國家提出的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
2015年教育部頒布了《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其中有關幼兒園公共關係的內容非常突出,其中從專業理解與認識、專業知識與方法、專業能力與行為三方麵明確了園長必須具備優化內部管理和調試外界環境的專業能力,共20條要求(見附件1,附件2)。從中我們能夠感受到在教育改革進程中,政府鼓勵幼兒園開放辦園、鼓勵舉辦者通過改革創新服務,力爭取得社會、公眾對幼兒園理解支持的引導。與此同時《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的出台,也體現了社會、公眾對幼兒園未來的發展正發揮越來越大的影響力,因此聚焦幼兒發展,發掘與整合幼兒園內外部各種資源,彰顯辦園績效的要求也更為重要了。《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明確提出一名合格的園長,必須具有協調幼兒園公共關係的視野、知識與能力,以吸引來自社會的各種支持,滿足幼兒及其家長的要求,保證幼兒園利益的同時使幼兒園得以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