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是國家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辦園主體的多元化,私立幼兒園也應運而生。因此,園長必須處理好幼兒園發展與股東的關係。幼兒園的股東作為幼兒園的經濟主體,營利性是股東考量的重要部分,但是,作為園長,不僅要考慮幼兒園的營利性,而且還要考慮幼兒園發展中的教育性。
案例37 價值觀的衝突
某私立幼兒園是由個人投資創辦的園所,投資人經朋友介紹招聘了一位有近10年民辦園所管理經驗的陳園長。陳園長辦事雷厲風行,也是一位很有教育情懷的人。
雖然聘任了園長,但投資人絲毫不敢鬆懈,他每天都在園裏巡視並參與各項工作管理。陳園長覺得並沒有得到投資人足夠的信任,其也沒有真正放權給他,這樣不利於他開展工作。
幼兒園在一次教委舉辦的園所環境創設評比中獲得了二等獎,獎金為3000元。陳園長認為這筆獎金正好用於改善各班已經損耗的區域材料、玩具等,於是,她列出了購置清單提交給投資人,投資人卻以節約成本為由,拒絕了陳園長的請求。陳園長心裏雖然感到不痛快,但認為投資人擁有決定權,也沒再多說什麽。
快到暑假了,陳園長覺得,教師們平時工作壓力很大,於是提出給入職滿一年的教職工帶薪休假5天,實行輪休輪崗製。這個提議再次被投資人否決了,理由還是考慮辦園成本,教師輪休可以,但不應該帶薪。
陳園長認為投資人隻看重經濟利益,對辦教育的意義理解有偏差,也對教師隊伍的情感關懷不夠,雙方的價值觀不一致,會影響日後的合作,於是提出了辭職。
(北京市東城區大地實驗幼兒園 李彩燕)
案例分析
隨著民辦教育的發展,我國有很大一部分幼兒園實行董事會管理製度或法人製的管理製度。在實際經營當中,不少投資者本身並不了解行業特點,也沒有相關的業務能力,在聘任園長後,投資者依然亂插手,幹擾園長的常規工作。這種情況屬於投資者用權說話,破壞了幼兒園正常的規矩,屬於最常見的一種管理問題。但是,董事會又是幫助幼兒園多方籌措辦學資金的重要後盾。因此,對於民辦幼兒園的園長來說隻有與股東、董事會等相關人員做好良好的溝通、協作,才能有利與幼兒園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