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畫書的概念
圖畫書的英文名為“Picture Book”,在日本和我國台灣稱為繪本。關於圖畫書的定義一直沒有準確、公認的說法。有些學者認為圖畫書是“圖畫多文字少、隻有圖沒有字或文字多輔以插圖”的書,這是一個廣泛定義。以上三種類型都屬於圖畫書的大範疇,這三者的區別隻是圖畫和文字各自所起的作用各異。圖畫多文字少的圖畫書,圖畫與文字的作用相等,圖文合奏,共同進行文字敘述;隻有圖沒有字的無字書完全依靠圖畫進行表達;文字多,輔以插圖的書,文字是敘述的主體,圖畫是附庸於文字的裝飾媒介而已。
對於上述廣義的圖畫書定義不能說全無價值,此定義拓展了圖畫書的研究視野,有助於更好地看待圖畫與文字的互動關係。但為了分析研究的集中有效,本文所取的“圖畫書”概念,采用了狹義的界定。
日本著名幼兒文學學者鬆居直對圖畫書的定義為:現代的被稱為圖畫書的讀物,並不隻是有很多插圖的幼兒書,而是指一種特定的少兒讀物的形式,所謂圖畫書,文和圖之間有獨特的關係,它以飛躍性的、豐富的表現方法,表現隻是文章或隻是圖畫都難以表達的內容。圖畫書是文章也說話,圖畫也說話。文章和圖畫用不同的方式都在說話,來表現同一個主題。[1]國內的圖畫書研究者彭懿對圖畫書的定義是:“圖畫書是用圖畫與文字共同敘述一個完整的故事,是圖文合奏。說得抽象一點,它是通過圖畫與文字這兩種媒介在兩個不同的層麵上交織、互動來講述故事的一門藝術。在圖畫書裏,圖畫不再是文字的附庸,而是圖書的生命,甚至可以見到一個字也沒有的無字書。”[2]
二、圖畫書的藝術特征
(一)圖畫是圖畫書敘述的主要媒介
圖畫書中的圖畫並非沒有意義的裝飾性插圖,它是文字敘述的主要載體。線條、形狀、顏色、畫技、風格等特性匯合構成的一幅幅圖畫作品,激發了人們的審美鑒賞和藝術欣賞的能力。但圖畫書中的圖畫不僅僅是提供藝術欣賞的媒介,主要價值和本質特性在於呈現敘述的功能。鬆居直曾用數學公式來表現這一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