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羅素曾說:“選擇職業是人生大事,因為職業決定一個人的未來,選擇職業就是選擇將來的自己。”那麽,如何選擇自己的職業?職業生涯發展理論為我們提供了相關的理論指導。
2.2.1 帕森斯的特質因素理論
特質因素理論是最早的職業輔導理論,是美國著名的職業指導先驅弗蘭克·帕森斯(F.Parsons)於1909年出版的《選擇職業》(Choosing a Vocation)一書中提出的理論。他認為,個體都有自己獨特的人格模式,每種人格模式的個體都有其相適應的職業類型。個體在選擇職業的過程中,涉及三個主要因素:
①所謂“特質”,是指個人的人格特征,包括興趣、人格、價值觀以及能力傾向等,這些都可以通過心理測量工作來測量。
②所謂“因素”,是指在工作上要取得成功所必須具備的條件或資格,這需要對工作環境及其性質進行了解。
③人職匹配,個人在了解自己的特點和職業要求的基礎上,盡量做到以上兩者之間的匹配,使個人選擇一項既適合自己特性又有可能獲得的職業。
這一理論受到廣泛的重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人們的職業選擇提供了最基本的指導原則——人職匹配原則。當然該理論模式也存在著不足,它隻強調了個人特質和工作要相互匹配,忽視了社會因素對職業選擇的影響和製約作用,並且也忽略了個人和職業都是出於不斷變化發展的環境中這一基本事實。
(帕森斯的特質因素理論又稱帕森斯的人職匹配理論,特質因素論是最早的職業輔導理論,他提出人與職業相匹配是職業選擇的焦點。)
2.2.2 霍蘭德的類型論
案例導入
約翰·亨利·霍蘭德(John Henry Holland,1929— ),複雜理論和非線性科學的先驅,遺傳算法之父,又譯為“約翰·霍爾蘭” 。約翰·霍蘭德是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心理學教授,美國著名的職業指導專家, 主要研究領域為複雜自適應係統、認知過程的計算機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