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保育員工作指南

一、保育工作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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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育

保育是成人(家長或保教人員)為0~6歲兒童提供生存與發展的環境和物質條件,並給予精心照顧和培養,以幫助幼小兒童獲得良好的發育,逐漸增進其獨立生活能力。[1]保育包括對嬰幼兒的身體、心理以及社會適應能力的保護和培養。

(二)保育員

保育員是指在托幼園所、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保育機構中,輔助教師負責嬰幼兒保健、養育和協助教師對嬰幼兒進行教育的人員。[2]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是: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三)保教結合

保教結合是一個整體概念,“保”和“教”是幼兒園教育整體的不同方麵,其中“保”就是保護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教”即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兩者之間相互結合,互相滲透,共同對幼兒產生影響。《幼兒園工作規程》指出:幼兒園的任務是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麵全麵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1]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工人考核委員會.保育員應知應會.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保育員.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