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學要有明確的、相對穩定的研究領域。那麽,這個研究領域是根據什麽來確定的呢?這是非常實際的問題,也是十分關鍵的問題。根據我個人的體會和認識,在確定這個研究領域的時候,應當采取十分慎重的態度。第一,不要輕易地確定;第二,確定之後不要輕易地更改。如果今天確定了一個目標,過了一個月之後,說這個目標不行,又換了,第三個月說還有一個目標更好,這樣換來換去是不行的,這說明在確定目標的時候比較輕率。因此,確定目標一定要慎重,確定了之後不要輕易更改。當然,也不是說絕對不能更改,我是說不要輕易地更改。這對青年教師來講尤其重要,對青年學生來講,也是要認真思考的問題,因為這對我們未來的發展至關重要。從我接觸到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青年教師,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這個問題。為什麽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在科學研究上會有不同的成就,甚至會有很大的差別?其中有許許多多原因,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有明確的目標,有人沒有明確的目標。
現在,我來講確定研究領域的幾條原則。根據我個人的認識,第一個原則,你所選擇的這個研究領域或者說這個目標,要有可研究性。什麽叫作可研究性?按我膚淺的理解,就是通過努力是可以出成果的,是可以產生比較明確的結論的。那麽,是不是有一些問題不容易得出結論,是很難有科學上的成果的呢?這樣的問題是有的。我在安徽大學演講的時候,有人提問說“史學是不是科學”,這使我想起了多年以來,人們在討論史學是科學還是藝術?我不是說這個問題沒有意義,隻是考慮到在目前的認識水平上,難有新的進展。我個人認為:曆史學是科學,是社會科學當中的一門科學。有人說曆史學不是科學,是藝術,因為曆史已成為過去,不可能重演,人們現在寫出來的曆史不完全符合當時的真實情況,不能斷然這樣說。既然不能斷然這樣說,那麽就是曆史學家自己編造的一種敘述,所以它不是科學。這些話聽起來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其實是一種片麵的認識。曆史成為過去,曆史學家根據許多材料來寫已經過去的那一段曆史,他很可能要加上自己的一些主觀上的認識,這是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的。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說曆史學是不可靠的,曆史學不是科學。我想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秦始皇在公元前221年統一了中國,實行了一係列改革措施,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修馳道、廢分封、立郡縣等,是不是曆史?當然是曆史。是不是事實?當然是事實。至於這裏涉及有些人,他們之間說了什麽話,這些話有可能是曆史學家根據當時他所接觸到的一些材料表述出來的。你說這些話是不是當時就是這麽說的,甚至是一個字不差這麽說的,這就不一定了。這裏有兩點是應當明確的:一是這些話不論是出於什麽情況寫出來的,都不能改變上述曆史事實;而且這些話即使經過史學家的修飾,也不會從根本上改變曆史事實的真相。因此,曆史學作為人們對曆史認識的不斷發展的過程,作為一門科學,是毋庸置疑的。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在目前我們還不能有更大的認識上的突破的情況下,就不要去討論類似的問題。我再舉個例子:中國封建社會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有人說從西周開始的,有人說從春秋戰國開始的,有人說從秦統一開始的,有人說從西漢開始的,從東漢開始的,從魏晉南北朝開始的等。我們有必要關心這個討論,有必要去了解它,知道有許許多多種看法,但自己不一定再去做這樣的研究。這是因為,在我看來,這個討論在短時期內是不可能得到明顯的進展的。當然,所謂“可研究性”,也隻是從相對意義上來理解的;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前提和結果都是會有差別的。我所強調的是,當我們確定研究領域的時候,一定要從實際出發,要實事求是地看待這個領域的“可研究性”,即可以期望它出成果的,這是第一個原則。第二個原則,要有持續發展的空間。我們所選擇的研究的領域,不是研究一兩年就全部完成了,而是可以持續五年、八年,一二十年,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研究領域,是一個“可供開采的富礦”,能夠長期研究下去。否則,又會變成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大家知道,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付出的代價是很大的。比如說,用一年的工夫研究了這個領域,此後沒有什麽再研究的了,要重新開始去研究另一個領域,從收集資料做起,又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才能入門,研究一二年之後又沒有可研究的了。人生幾十年,經不起這樣的來回變更。因此,一定要選擇一個“富礦”,能夠供自己研究多年,至少能夠研究五年以上,出一係列的成果。這裏有一個很淺顯的道理:越是在熟悉的材料、領域裏反複地思考,思考得會越來越深,發現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多,研究的結論可能更具有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第三個原則,這個研究領域在學術上有開創性。舉例說,如果你看到別人研究唐太宗,你也去研究唐太宗,研究了幾年都沒有超出別人的水平,這就沒有什麽價值。像《唐太宗傳》,現在有四五本了。如果你要研究唐太宗,你就要在某一個方麵超出這四五本唐太宗傳記以及關於唐太宗的研究論文,你才有可能下這個決心,否則你就換一個別的領域。總之,開拓性、創造性,是確立研究領域的又一個原則。這個開拓性和創造性,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學術價值,一是社會意義。如果既具有學術價值,又具有社會價值,具有社會意義,那是非常好的。否則,在一個方麵的價值很突出也很好。當然,一般說來,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是統一的。比如說,史學界曾經討論過,說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是有區別的,不要硬把它們扯在一起。如甲骨文的研究有學術價值。那麽它的社會價值表現在哪裏呢?好像很難說它有什麽社會價值。其實,它的社會價值也是很明顯的。為什麽呢?人們對甲骨文能夠識別了,能夠解讀了,那麽對商朝的曆史能夠解釋得更加確切、更明白了,這當然是學術上的進步。我們要知道,學術是社會的一部分。學術進步了,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方麵。在學術上有價值的東西,這本身就是社會價值的一部分。我們不應該把學術和社會分開,學術應當是社會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講,任何有學術價值的成果都具有社會價值,所不同的是,有的表現得直接一些,有些表現得間接一些罷了。第四個原則,要有興趣。這就是說你選擇的某個研究領域,或者別人建議你選擇的某個領域,最好是你有興趣的。為什麽呢?有興趣就更加執著,更加投入,更加自覺,更有**,而不是很勉強。我們知道,對什麽事物有興趣,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看到一些優秀的運動員,他們獲得了奧運金牌,有些就是從小對某種運動項目有興趣,後來經過家長的培養,教練的培養,國家所創造的條件,使這種興趣得到了很好的發揮,從而創造出好的成績。個人的興趣,在這裏起了很大的作用。我是在“**”前讀研究生的,“**”結束以後,我重新回到自己讀研究生時的那個領域——中國史學史。中國史學史從先秦一直到現代,史書那麽多,從哪裏開始去研究它呢?自己很茫然。我曾經想從《史記》開始研究,當時中華書局出版了一本《史記》研究論文目錄索引,十六開本的。我要把這個目錄索引上著錄的那些著作找來讀一讀,就要花很多時間。我覺得從這裏研究起來有很大的困難,不是說不可以去做,但要同上麵所講的幾條原則結合起來去做的話,是有相當大的困難。後來,我重新思考。我當時講授中國古代史,對隋唐史很有興趣,我想能不能從隋唐時期的史學開始研究。因為對隋唐史有興趣,當然就產生一種願望,想研究這個時期的史學。經過調查,在這之前研究隋唐史學的成果很少。唐代將近三百年,關於它的史學的研究文章所涉及的史學家,隻有三四個人。後來經過反複的考慮,我確定從唐代史學開始研究。這些年來,我研究中國史學史、研究史學理論、曆史理論,就是從研究唐代史學起步的。如果我不確定從唐代史學研究開始,東寫一篇,西寫一篇,上麵可以寫《左傳》方麵的文章,下麵可以寫李大釗、梁啟超方麵的文章,這樣肯定不行。當然,這些都是史學史的內容,但你這個人以麽為專長,總是說不清楚,也難得有深入的研究。我最早的一本書《唐代史學論稿》,收了二十多篇論文。都是關於唐代史學的,這就是一個明確的、相對穩定的研究領域,是最先給我帶來的一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