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世紀前,就有人曾經提出過史學究竟是科學還是藝術的問題,曆史學作為科學,怎麽實證啊?曆史已經過去了,對於過去的東西我們怎麽來實證呢?我們憑著材料,文獻材料、考古材料和其他各種材料,來“複原”曆史,這就可以看作實證。可是有人問,你這個複原能夠和已經逝去的曆史完全吻合嗎?誰也不敢這麽肯定,因為它不像自然科學做實驗一樣,可以重複地再現,你怎麽能夠說曆史學是科學呢?與此相聯係,有的人就說曆史學不過是一門藝術而已。為什麽是藝術呢?因為曆史書不過是史學家撰寫出來的曆史,甚至可以認為,它是曆史學家的一個創作,所以它是藝術。這兩種意見爭論不休,僵持不下,於是出現了第三種意見,即史學既是科學又是藝術。它的實證部分,它的文獻、考古材料經過鑒別後,那是真的,根據真實可信的材料寫出來的東西,它應當大致上符合已經過去的曆史,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科學;但是曆史學家所寫的內容,他們所撰述的曆史著作,有一些內容是難以確定的,它不一定是同當時社會麵貌一模一樣的。有位同學問我,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裏麵記載,陳勝、吳廣兩個商量,要發動起義。他們兩個人商量,沒有其他人在場,司馬遷怎麽會知道的呢?像這樣的情況非常多,不隻是陳勝、吳廣商量起義的事。《史記·淮陰侯列傳》寫陳豨去見淮陰侯韓信,韓信“辟左右與之步於庭”,商量謀反之事,二人竊竊私語,沒有第三個人在場,司馬遷怎麽知道的?等等。同樣的問題在書中並不少見。這說明了在這樣一些細節問題上,曆史學家是根據基本的曆史事實,來進行描述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曆史著作中包含著曆史學家某些想象的成分,這個想象的成分是建立在不違背基本曆史事實的基礎上。這樣看來,史學還是科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從我個人來講,我不讚成史學是藝術,也不讚成史學既是科學又是藝術,史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它具有自身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