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早就引起了哲學家的注意。蘇格拉底說過,“隻要一息尚存,我永不停止哲學的實踐”。亞裏士多德認為,“實踐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內的活動”。康德正式把“實踐”概念引入哲學中,並提出了“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概念。然而,從總體上看,在曆史唯物主義產生之前,無論是唯物主義哲學,還是唯心主義哲學,都不理解“實踐批判活動的意義”,都不理解人類實踐活動的本質。結果,唯物主義哲學與人的能動的方麵失之交臂,唯心主義哲學則“抽象地發展了人的能動的方麵”。
舊哲學之所以不理解“實踐批判活動的意義”,沒有正確解決實踐的本質問題,除了舊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各自的主觀原因以外,還有客觀原因,即實踐作為人所特有的活動,本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一方麵,實踐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受人的理性、意誌的支配,體現了人對理想世界的追求;另一方麵,實踐又是作為物質實體的人,通過工具等物質手段同物質世界進行物質變換的客觀過程。不能全麵而深刻地把握實踐的這種內在矛盾,是造成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各執一端、爭執不下的認識論根源。
當曆史唯物主義把物質生產活動作為實踐的首要形式和根本內容時,曆史唯物主義所理解的實踐是同自然過程既相聯係又相區別的社會過程,是一種自在自為的活動。按照馬克思的觀點,物質生產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製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又必然要互換活動並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製約著人與人的社會關係,人與人的社會關係又製約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同時,物質生產過程結束時得到的物質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作為目的在生產者的頭腦中以觀念的形式存在著,這個目的是生產者“所知道的,是作為規律決定著他的活動方式和方法的”[16]。這是一個“物質變精神”和“精神變物質”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