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義曆史觀就是關於人類曆史發展一般規律的科學,曆史規律問題因此是唯物主義曆史觀研究的重點。20世紀90年代以後,對曆史規律的研究獲得了較大的進展和突破,這集中體現在以下共識上,即曆史規律並不是存在於人的活動之外或淩駕於人的活動之上的“絕對計劃”,曆史規律就形成、存在並實現於人的活動之中,表現為最終決定人類行為結局的力量。曆史規律參與並製約著人的活動,決定著曆史發展的趨勢,從而使人的活動具有曆史性,同時,人在其實踐活動中能夠認識、運用和駕馭曆史規律。曆史規律形成並存在於人的活動之中,這是本體論意義的統一;人在實踐活動中對曆史規律的認知,這是認識論意義的統一。當然,在研究和討論過程中還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主要集中在關於曆史規律的客觀性、曆史規律的實現機製以及曆史發展的決定性與選擇性關係這三個問題上。
一種觀點認為,曆史規律既有客觀性,又有主觀性或主體性。其主要論據是:曆史規律是主體與客體、主觀與客觀辯證統一的規律,由人的需要、目的、意誌和活動構成的曆史規律內在地包含著主體的目的、意誌和自覺性因素。從認識論的角度看,曆史規律的客觀性的含義隻能是:相對於構成曆史規律的條件來說,曆史規律是在人之外的客觀存在,如果這些條件不發生任何變化,曆史規律就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但是,沒有人們的需要及反映需要的意識、目的,就沒有曆史規律,曆史規律的變化決定於社會條件的變化,而人類的需要、目的和意誌就是重要的“主觀”社會條件,它通過實踐發揮作用必然導致客觀社會條件的變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曆史規律的變化性取決於人的需要、目的、意誌和活動的變化。同時,由於社會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複雜性,曆史規律也有多種可能性,人們對於曆史規律不僅有認識和遵循的義務,而且有選擇、設計的權利。因此,應放棄“凡規律都不依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