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不同於自然。自然界所發生的一切都是盲目作用的結果,“在社會曆史領域內進行活動的,是具有意識的、經過思慮或憑**行動的、追求某種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是沒有自覺的意圖,沒有預期的目的的”[1],曆史本質上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但是,曆史又離不開自然。“整個所謂世界曆史不外是人通過人的勞動而誕生的過程,是自然界對人說來的生成過程。”[2]離開了人與自然的關係,社會隻能建立在虛無之上;把人與自然的關係從曆史中排除出去,隻能走向唯心主義曆史觀。[3]從根本上說,曆史不過是人的實踐活動在時間中的展開。“隻要描繪出這個能動的生活過程,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還是抽象的經驗論者所認為的那樣,是一些僵死的事實的匯集,也不再像唯心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是想象的主體的想象活動。”[4]正是以此為前提,曆史唯物主義確立了科學的曆史規律觀念。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把曆史與自然區別開來,同時又把二者聯係起來的是人的實踐活動。實踐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製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必須互換其活動並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同時,勞動結束時得到的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已經在勞動者的頭腦中作為目的以觀念的形式存在著。這就是說,實踐內在地包含著三種轉換,即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轉換、人與人之間的活動轉換以及物質與觀念的轉換。
前一種轉換是人的活動和自然運動共同具有的,後兩種轉換僅僅為人的活動所具有。實踐活動包括物質變換,表明人的活動也必須遵循物質運動的共同規律;其特殊的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互換和物質與觀念的轉換,又形成了新的、為其他自然物體所不具有的特殊運動規律。這就是體現主體活動的特點,包括物質運動在內的人的實踐活動規律。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人類曆史是人的實踐活動在時間中的展開。因此,人的實踐活動的規律實際上就是社會發展規律,即曆史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