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思想史表明,人們在認識自然的過程中,也力求認識社會及其本質。然而,認識自然,難;認識社會,更難。在曆史唯物主義產生之前,人們或者從神意,或者從“絕對理性”、人的意識,或者從自然環境來解釋社會及其變遷,並沒有真正把握社會的本質;在曆史唯物主義產生之後,仍有一些人用自然環境來解釋社會的本質以及社會製度的變遷,或者用社會的主體——人的有意識活動來否定社會發展的規律性或客觀性,從而重歸自然主義曆史觀或唯心主義曆史觀。從認識論的角度看,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沒有真正理解和把握實踐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忽視了從人的活動的視角理解和把握社會有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