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實踐不僅使自在自然發生形態的改變,同時還把人的目的性因素注入自然界的因果鏈條當中,使自然界的因果鏈條按同樣客觀的“人類本性”發生運轉;實踐雖然不能改變自然物的本性和規律,但卻能把人的內在尺度運用到物質對象上去,按人的方式來規範物質轉換活動的方向和過程,改變物質的自在存在形式。在實踐活動中,自然這個“自在之物”日益轉化為體現了人的目的、並能滿足社會需要的“為我之物”。這一過程就是自然“人化”的過程,其結果是從天然自然中分化出人化自然,使自然界在人的實踐過程中不斷獲得屬人的性質,不斷地被改造為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條件。
自然的“人化”過程同時就是人類社會形成和發展的過程。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人們在從事物質生產實踐、改造自然的同時,又形成、改造和創造著自己的社會聯係和社會關係。沒有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也就不可能有人與自然的現實關係。“一切生產都是個人在一定社會形式中並借這種社會形式而進行的對自然的占有。”[52]這就是說,自然的“人化”是在社會之中而不是在社會之外實現的。在實踐活動中生成的人化自然和人類社會及其統一,構成了人類世界。
人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在自在世界的基礎上建造了屬人世界,從而使世界二重化為自在世界和人類世界。在這個過程中,自在世界構成了人類世界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基礎,人在實踐活動中把自然同化於自身,轉化為自己的本質力量;同時又把這種本質力量對象化,創造了人類世界;人類世界形成之後又反過來不斷地改變自在世界的界限,並使人的本質力量進入到自然存在之中,使這一部分自然存在轉化為社會存在。“隻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類史就彼此相互製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