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寡民,使有什佰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複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老子之所以隻主張“小國寡民”,是因為他看到由於周初大、中、小國不均衡的存在,演化至春秋末,大欺小,強淩弱,爭城奪地,社會動**,生靈塗炭。老子認為,要構建一個國與國、人與人之間能夠和平和諧生活的社會環境,最根本的一點是,消除各國大小強弱之間的差別,而且都是小國,誰也欺淩不了誰。
仔細品味一下本章的文字,不難發現,老子是在苦心營造一個能夠使人身心和諧的生活家園。身心和諧的前提是社會和諧,針對現實,最重要的就是消除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小國寡民”就是針對當時為廣土眾民而爭戰提出的。國小如縣鄉,沒有大小國之別,人口不過萬,還會有殺人盈野的戰爭嗎?本章有些文字則是對“自然無為”原則的圖解。他希望人們能夠超越現實的功利衝突,取得心理的平衡,使人性複歸於自然本真。但是這種超越,隻有等到人們在新的、更高的水平上平等相處、自然而然地生活的時代,隻有等到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時代,一句話,隻有在未來才能實現。老子的觀點,形式上似乎是回歸倒退,實質上是精神超越、矚意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