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描述了道的形狀、運動及其與天、地、人的關係,是老子道論哲學極重要的一章。
至於“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語,諸家解說可分成兩種意見,其意見之分歧,十分有趣。
這一章,是純粹的道論,可以說是第一章的姊妹章。本章的要點是:(1)道是混沌之物,先於一切有形物(如天地)存在。它是無限、無形、無聲的。(2)道不是任何存在的派生物,它是第一性的獨立存在,永恒地作著有規律的運動。(3)它是宇宙間最早的有形體——天地——的本原。(4)道是無限無形的,無法用一個準確的名字表述它,隻能勉強稱之為“道”。
老子指出宇宙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道大、天大、地大,都不奇怪,令人驚奇的是“人大”說。這恰恰表現了老子的人本主義精神,表現了老子那個時代人的覺醒、人性的高揚和對人的力量的肯定。在中國曆史上乃至世界曆史上,老子最早用人來取代上帝的地位,最早唱響了人的頌歌。
人的偉大,在於人取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