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家的私人撰述不僅數量多,而且成就也很大,在中國史學發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如《漢紀》、《後漢紀》、《三國誌注》、《後漢書》、《通典》、《唐會要》、《通誌》、《資治通鑒新注》、《文獻通考》、《續文獻通考》、《弇山堂別集》、《藏書》、《續藏書》、《焚書》、《續焚書》、《明儒學案》、《宋元學案》、《讀通鑒論》、《日知錄》、《文史通義》、《考信錄》等,不過是一部分代表性著作而已,實際情形當遠遠超過這些。
這些史家成就的取得,有種種原因。出於皇命,這是一個重要原因。如荀悅撰《漢紀》,即因漢獻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漢書》文繁難省,乃令悅依《左氏傳》體以為《漢紀》三十篇”[36]。《漢紀》一書,開編年體皇朝史的先河。如裴鬆之注《三國誌》,即是南朝宋文帝所命,於是“鬆之鳩集傳記,廣增異聞。既成奏之,上覽之曰:裴世期為不朽矣”[37]。補史官之失,這又是一個重要原因。史官之職,常有任非其人、“罕因才授”的弊端,這就出現了“屍素之儔,盱衡延閣之上;立言之士,揮翰蓬茨之下”[38]的現象。這“蓬茨之下”的“立言之士”,即非史官身份的史家。唐人李肇撰《國史補》,即出於“慮史氏或闕則補之意”;李德裕撰《次柳氏舊聞》,意在“以備史官之闕”;林恩撰《補國史》,也是以“補”國史為目的。明清之際談遷所撰《國榷》,是這方麵的傑作。這種情況,在中國史學上是非常普遍的。史家發展史學的自覺意識,是又一個重要原因。如鄭樵、馬端臨都推崇史學的“會通”之旨,前者繼承了《史記》之紀傳體通史的傳統,寫出了《通誌》一書,其中“二十略”是對前人成果的重大發展;後者繼承《通典》之典製體通史的傳統,寫出了《文獻通考》一書,它在分門立目上也發展了前人的成果。又如章學誠繼承了《史通》之史學批評的傳統,寫出了《文史通義》一書,在史學理論、方法論方麵有許多創造性的發展。另外一個極重要的原因就是史家的社會責任感和經世致用的撰述旨趣。從孔子作《春秋》、杜佑著《通典》、顧炎武纂《天下郡國利病書》到王夫之撰《讀通鑒論》,這是貫穿於先秦至明清的一個優良傳統。以上四個方麵的原因,已可看出史家與政治、社會的相互關係,以及史學自身發展的要求和運動的規律,它是史學發展和成果積累的基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