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第一節 史學多途發展的麵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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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史學發展的總的特點,是史學的多途發展。其具體的表現是史風大盛,史家輩出,史書數量劇增而種類繁多。這是秦漢時期的史學所不能比擬的。

史風之盛和史家輩出,一方麵是這時期各個皇朝對修史的重視,史官製度有相應的發展,造就了眾多的史家;另一方麵是這時期曆史的急劇變動,使私家撰史蔚為風氣,自也湧現出一批“在野”的史家。《隋書·經籍誌》史部後序說:“屍素之儔,盱衡延閣之上,立言之士,揮翰蓬茨之下。”[1]可見,在史官任非其才時,這種“在野”史家的地位就更為突出了。

劉知幾《史通·史官建置》篇在講到魏晉南朝史官建置時說:“其有才堪撰述,學綜文史,雖居他官,或兼領著作。亦有雖為秘書監,而仍領著作郎者。”當時的大著作、佐著作郎或著作佐郎,都是“專掌史任”的。他舉出曹魏、西晉的華嶠、陳壽、陸機、束晳,東晉的王隱、虞預、幹寶、孫盛,南朝宋的徐爰、蘇寶生,南朝梁的沈約、裴子野等,都是“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選也”。齊、梁、陳三朝又設修史學士,劉陟、謝昊、顧野王、許善心等,都任此職。劉知幾以魏晉南朝為考察的主線索,但也論到三國時蜀、吳二國及十六國的史官建置。他論北朝及隋史官,於北魏提到崔浩、高閭;於北齊、北周、隋則謂“如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虯之獨步關右,王劭、魏澹展效於開皇之朝,諸葛穎、劉炫宣功於大業之世,亦各一時也”[2]。這隻是舉其大概,實際情況尚不止於此。至於私家撰史而成績突出者,如魏之魚豢、西晉之王銓、南朝齊之臧榮緒、南朝梁之吳均、北魏之崔鴻等皆是。

魏晉南北朝時期史書數量的劇增和種類的繁多,可以從《隋書·經籍誌》同《漢書·藝文誌》所著錄的史書的比較中得其大體。《漢書·藝文誌》撰成於1世紀末,它以史書附於《春秋》家之後,凡12種,552篇。《隋書·經籍誌》撰成於唐高宗顯慶元年(656),上距班固去世之年(92)凡564年。其中,前120餘年是為東漢,後60餘年是為隋與唐初,中間370年左右是為魏晉南北朝。《隋書·經籍誌》以四部分類,其史部後序稱:“班固以《史記》附《春秋》,今開其事類,凡十三種,別為史部。”它繼承了前人的四部分類法,而在對史書的內容區分上又比阮孝緒《七錄》不僅多出一種,而且更加嚴謹。這13種史書是: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係、簿錄,總共817部,13264卷;通計亡書,合874部,16558卷[3]。這些書,除極少數是東漢、隋朝的史家所撰外,絕大部分產生於魏晉南北朝時期。它們約占《隋書·經籍誌》所錄四部書種數的五分之一弱,卷數的三分之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