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觀點是我們行為的準則。我們所做和正在做的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信仰。一個人的觀點、信仰和行為之間的關係是不可分割的。
觀點,是一個人對某一事物或社會現象的看法。當這個看法非常執著和堅定,就成為一種信仰。人們的行為是受自己的思想支配的,而在所有支配人的行為中最為重要的,就是信仰。在曆史和現實中我們可以看到有殉教者、殉道者,有為革命獻身在刑場上視死如歸者。世界上最勇敢、最堅定的人是有信仰的人;而最可怕、最頑固、最難改變的也是有信仰的人。前者是科學信仰或懷有偉大的社會理想,後者是為某種虛幻意識所控製的盲從。因而抱有什麽樣性質的信仰,信仰什麽,對人的一生是最為重要的。我們要樹立的是科學的理性的信仰,這種信仰表現為內心的信念。應該防止非理性的盲目的信仰——這種信仰的本質是精神上被一種虛幻的觀念所控製。
正因為信仰與觀點不可分,因此作為信仰依據的觀點,要具有科學性,要經得起實踐檢驗,要有可驗證性。雖然中世紀有位神學家說過越是荒謬我越相信之類的話,可實際上宗教還是以各種方式強調證明,曆史上和現實中都在不斷提出關於上帝存在的各種證明以便團結教徒、抵製各種反神學的學說。可是,任何關於上帝的存在和神的存在,是無法以事實證明的,除了純邏輯的推論。這種不能依靠事實證明的信仰,依靠的隻能是信仰本身——我相信。所以宗教與以實驗為依據的科學是不可能結合的。雖然一個人可以既是科學家又是宗教徒,但他隻能是教堂裏的教徒,實驗室中的科學家。如果在實驗裏當教徒,他就不可能是科學家;正如在教堂裏堅持科學,就不可能成為虔誠的教徒一樣。在西方宗教信仰與科學實驗可以相安無事,就是因為它們各有所司,或者說各有所管,宗教管靈魂,給人靈魂以安寧;而科學管自然,給自然現象以合理的解釋和技術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