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7卷 二十世紀美學 下

第三節 布洛克的“審美態度”說和原始藝術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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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克(H.G.Blocker),美國當代哲學家、美學家,1960年畢業於美國芝加哥大學,1966年獲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哲學博士學位,爾後在蘇格蘭阿伯丁大學、希拉·萊昂大學、美國伊利諾伊州立大學、俄亥俄大學擔任講師、副教授、教授,1980—1984年曾去非洲尼日利亞考察和任教,1988年來華任複旦大學客座教授。1984年起,一直擔任俄亥俄大學哲學教授。主要著作有:《無意義的意義》(1974年)、《哲學導論》(1974年)、《謬論的形而上學》(1979年)、《藝術哲學》(1979年,中譯本改名為《美學新解》)、《倫理學》(1980年)、《哲學基礎》(1987年)、《原始藝術的美學》(1991年)等。

布洛克的哲學觀點深受維特根斯坦和肯尼克等人的影響,主張分析哲學的觀點。他認為,在今天,多數哲學家已放棄了把哲學看作為一種描述世界的本性的本質科學的傳統哲學觀點,而隻是認為哲學是一門分析的學科。哲學主要用來闡明人們思考世界的方法,成為一個描述人們對世界加以分門別類時使用的概念。“簡言之,哲學思考的是思考的方式,哲學談論的是談論的方式。”[48]

布洛克認為,哲學家們是通過概念分析來認識世界的。因為“我們所認識的世界是通過我們使用的概念來把握和感知的,在我們的日常知覺中,我們看到的……是有秩序的存在……因此,對我們使用的種種概念的分析,歸根結底又是對我們所在的世界的分析。隻要我們所認識的世界是一個有意義的世界,對其意義的分析就是對這個世界的分析。”在布洛克看來,事物本身的樣子與人們所想到的該事物的樣子是完全一致的。這也就構成了分析關於世界的種種概念也就是認識世界的基本理由。

布洛克的美學理論就是建立在上述基本哲學立場上的。他認為,認識美學問題也必須通過概念的分析來進行,因此必須對模仿、再現、表現、形式、內容、直覺、意圖、藝術、藝術品等一係列概念進行分析。在概念分析的基礎上,布洛克逐步展開了他的美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