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除了薩特之外,對存在主義美學作出重要貢獻的,當推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年)了。梅洛-龐蒂出身於一個小資產階級的家庭,曾在巴黎高等師範學院求學,後來曾任法蘭西學院哲學課的主講人。他深受柏格森和胡塞爾哲學影響,把自己的哲學稱為“知覺現象學”。曾與薩特一起合編過《現代》雜誌。1942年他發表了第一部著作《行為的結構》,1945年發表博士論文《知覺現象學》,此外還著有:《意義與無意義》(1948年)、《眼和心》(1961年)、《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1963年)等。他的哲學基本上是一種無神論存在主義哲學。在他的哲學中,知覺是一個最核心的概念。他認為知覺是人反省的基礎,而人的肉體則是知覺的基礎。他反對笛卡兒把“我思”與“存在”等同起來,強調作為思想的“存在”的實在性和作為觀察與認識世界的手段的非概念化知覺的重要性。他認為,世界上的存在總是先於對世界的反省意識。為了思維,人必須存在,人本身處在存在之中,具有存在的本性。人的存在是從屬於存在的存在,即人既成為從屬於存在的個體,又是存在的一部分。沒有存在就沒有世界,存在就是本質。隱藏是存在的特性之一,因此對它的揭露絕不可能達到。肉體既不是觀念也不是事物,而是對於圍繞著它的既是觀念又是事物的各種事物的度量。觀念也不是虛無,而是一種不可見的東西。肉體和靈魂是單一的、可感覺世界的兩個方麵,這個世界與作為一切事物源泉的存在聯係在一起。存在隻能通過人來顯現它自身。而人則注定要把存在外在化,並去理解和揭示存在。
一 知覺與藝術的本質
梅洛-龐蒂對美學問題有著濃厚的興趣,他指出,哲學可以被看成是一種藝術。為什麽呢?原因在於他認為無論哲學還是藝術,都是通過人的知覺揭示存在。因此,在他的美學思想中,正如在他的哲學思想中一樣,知覺和存在都是最核心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