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6卷 二十世紀美學 上

第三節 “藝術是意識到自己目的的創造性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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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亞那的藝術論是他整個美學思想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與他的美和美感論相比,其藝術論的價值也許更高一些。

基於自然主義立場,桑塔亞那首先不是從藝術作為客體的內容與形式著手,而是從藝術與人的關係著手,特別是從人的生命活動、自然天性、本能衝動出發,來討論藝術的本質和特征的。

他提出:“藝術的基礎在於本能和經驗。”[1]為什麽呢?他首先從人的生命活動與周圍世界的適應與改造關係出發,來為廣義的藝術下定義。他指出:“生命是一種有時接受改造,有時把改造加之於自然而形成的平衡”,“人的本能經常迫使人去適應或改造這些物質客體”,因而人的“有用的活動的痕跡”常常無意識地留在人所生活過的地方。人的這種活動“改變了自然界的事物,使這些事物與人的願望相符合”,而“這種由人給予物質的合適形式”“是理**的工具,因此賦予客體以人性和使客體理性化的任何活動,都叫做藝術”。從表麵上看,桑塔亞那這個觀點同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一書中從實踐觀點出發提出的“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的主張十分相似,但實質上有本質的區別:第一,桑塔亞那所說的人對物質客體的改造,當然也具有實踐的含義,但他把人的這種社會實踐活動完全建立在“生命活動”即自然本性的基礎上,因而把社會實踐自然化了。第二,他所說的人的“理**”,或將客體“理性化”的“理性”,仍然是無目的、無意識的,隻是體現著人的“有用活動”願望的本能,或是“變得有思考有見識的本能”[2]而已。

正因為這樣,所以桑塔亞那在把藝術稱為“使客體理性化的活動”的同時,又說“所有的藝術都有一種本能的根源和物質的體現”,甚至認為如鳥兒知其築巢的功用,那麽這種築巢行為也是一種“藝術實踐”,並提出另一個定義作為補充:“藝術是意識到它的目的的創作本能。”不僅如此,他還公開把理性與本能等同起來,說“本能被認為是合乎理性的”,“藝術和本能一樣是不自覺的”,“通常它並不完全為一定的目的服務:因為那些遺傳下來和存在於天生結構中的本能,必須節省地和深入地組織起來”,而不必時時帶著目的去活動,“因此,生命的更高級的產品總是無緣無故的”。[3]至此,他把藝術的基礎完全安放在人的本能(包括“理性”)活動的基礎之上,甚至連這種活動的“目的性”也終於被取消了,成了“無緣無故”的生命活動本身。所以上述補充定義實際上可以改為“藝術是無目的,不自覺的創造性本能”,這也並不違背桑塔亞那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