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會發展看作自然曆史過程這一思維跳躍,是以把社會經濟規律看作自然規律的觀點為前提的。馬克思確實在許多地方談到社會經濟規律是自然規律,比如在《資本論》中,他一再提到“資本主義生產的自然規律”,“一個社會即使探索到了支配它的運動的自然規律,——本書的最終目的就是揭示現代社會運動的經濟規律”。[12]列寧指出:“馬克思談到社會的經濟運動規律,並把這個規律叫作Naturgesetz——自然規律。”[13]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馬克思在何種意義上認為社會經濟規律是自然規律。
社會經濟規律是人們經濟活動的規律,它是最主要的社會規律,最深刻地體現出人的活動的社會性、曆史性、時代性。社會經濟規律本質上不同於自然規律,因為社會經濟規律通過人與自然的交換關係貫穿著人與人的關係。這是其一。其二,社會經濟規律是以人的形式、人的內在尺度來占有“物質交換”的過程的。其三,社會經濟規律本質上是一個實踐問題,它是人在經濟實踐中的活動規律,隨著人們經濟實踐格局的變化而不斷變化,而且它的實現與否也取決於人的實踐。自然規律卻是自然界的機械、物理、化學、生物規律,它以自在的盲目的形式存在著,當人們沒有認識它們時,自然規律就以與人對立的形式出現;當這些規律一經被發現,人們便可以利用它,用科學來征服自然力。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顯然是兩種本質不同的規律。
實際上,馬克思是在二重意義上把社會經濟規律看作自然規律的。首先,馬克思著眼於資本主義社會經濟規律的特殊性,把經濟規律看作自然規律。在馬克思看來,資本主義的經濟運動是一種典型的社會運動。“在土地所有製處於支配地位的一切社會形式中,自然聯係還占優勢。在資本處於支配地位的社會形式中,社會、曆史所創造的因素占優勢。”[14]資本主義是社會曆史因素占優勢的社會形態,但它又是對抗性的社會形態。正是由於這種對抗性,使社會經濟規律采取以與人對立的自然規律的特殊形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