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誌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6]社會的經濟結構就是生產關係,即人們在物質生產過程中所結成的經濟關係。
從根本上說,生產關係的性質是由生產力的狀況決定的,經濟結構就是同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的總和;從直接性上看,生產關係的建立是以生產資料所有製關係為前提的,生產關係的性質是由生產資料所有製關係直接決定的,換言之,生產資料所有製的性質直接決定著經濟結構的性質。
所謂生產資料所有製關係,是指人與物的關係,即人與生產資料結合的方式,它表明生產資料歸誰所有,為誰支配。隻有通過一定的生產資料所有製,人與物的要素才能結合起來,生產力才能由可能變為現實;隻有生產資料所有製關係才能決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分配、交換關係和消費關係;隻有生產資料所有製的性質,才是區分社會經濟結構或經濟形態的根本標誌。
生產關係貫穿於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全過程,或者說,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四個環節構成了生產關係,構成了生產關係這個“總體的各個環節,一個統一體內部的差別”[7]。在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四個環節中,生產這一環節居於主導地位。人們在直接生產過程中所結成的關係,如統治與被統治、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決定著產品的分配、交換和消費關係。反過來,產品的分配、交換和消費關係又對人們在直接生產過程中所結成的關係產生影響:交換範圍的擴大會引起生產規模增大,生產分工會更細,從而影響人們在直接生產過程中的關係;分配關係的變動,會引起人們在直接生產過程中所結成的關係或多或少發生變動;消費的需要反過來又決定直接生產過程。隻有經過分配、交換和消費三個環節,直接生產過程才能重新開始。生產關係是由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四個環節構成的統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