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思想史表明,人們在認識自然的過程中,也力求認識社會及其本質。然而,認識自然,難;認識社會,更難。在唯物主義曆史觀產生之前,人們沒有真正地把握社會的本質;在唯物主義曆史觀產生之後,仍有一些人用自然環境來解釋社會的本質以及社會製度的變遷,或者用社會的主體——人的有意識活動來否定社會發展的規律性或客觀性,從而重歸自然主義曆史觀或唯心主義曆史觀。從認識論的角度看,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乃在於沒有真正理解和把握實踐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忽視了從人的活動的視角理解和把握社會有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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