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討馬克思在哲學上的革命變更中最重要的當然是正確理解這一變革的意義,包括其本身的含義以及它的理論和現實意義。由於這方麵的問題是眾所周知的,在經過多年的討論後,哲學界對它們大都已有共識,加上我們在上兩節中也都已經涉及,對它們我倒反而覺得可以不必過多展開談論了。在這一節中,隻打算簡單提及一些較重要的問題,並有選擇地對可能存在異議的地方表示一些意見。
1.馬克思的哲學的名稱
關於馬克思的哲學變革的基本含義,從其社會和階級基礎來說,國內外馬克思主義哲學家都肯定它是馬克思適應著無產階級革命鬥爭的需要為其所製定的革命世界觀,屬於革命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從其理論形態來說,大家都肯定,它是馬克思在批判繼承以黑格爾為代表的近代哲學的辯證法和以費爾巴哈為代表的近代唯物主義以及其他優秀哲學和文化遺產的基礎上,將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有機統一起來而建立的一種嶄新的哲學。關於馬克思的哲學作為革命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馬克思和恩格斯早已明確宣布過。凡是承認自己相信馬克思主義的人對此都不會表示異議。正因為這一點為眾所公認,大家在這方麵的具體討論也不是很多。但是,關於馬克思的哲學的理論形態究竟是什麽?就是說,馬克思在批判繼承以往的哲學遺產的基礎上建立的新哲學究竟是什麽樣的哲學?大家的理解就可能有所不同。
為了與傳統哲學、特別是與舊唯物主義區分開來,馬克思和恩格斯稱他們的新哲學為“新唯物主義”、“現代唯物主義”、“實踐的唯物主義”、“曆史唯物主義”、“唯物辯證法”。普列漢諾夫等後來的馬克思主義者為了概括馬克思哲學的基本原理提出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概念。這個概念為列寧所接受,並在他的《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等論著中做了高度肯定。其後一些蘇聯哲學家又紛紛對馬克思主義哲學作為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作了很多論證,逐漸形成了一個關於後者的主要內容的理論框架。接著斯大林在《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1938)4章2節中把馬克思主義哲學歸結為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這個概念由此獲得了更大的權威性,幾乎被認為與馬克思主義哲學幾乎同義,從而具有排他的地位。應當承認,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這個概念由於能較好地體現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原理,它的提出和被采用對促進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發展和傳播起過積極的作用。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就大都是在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名義下接受馬克思主義哲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