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會的本質、整體性,這是曆史觀的核心問題。人類思想史表明,人們在認識自然的過程中,也力求認識社會及其本質。然而,認識自然,難;認識社會,更難。不僅在唯物主義曆史觀之前人們沒有真正地把握社會的本質,就是今天也有一些人或者用自然環境來解釋社會的本質以及社會製度的變遷,或者用社會的主體——人的有意識活動來否定社會發展的客觀性,從而重歸自然主義曆史觀或唯心主義曆史觀。從認識論的角度看,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乃在於社會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實踐活動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地位。
社會離不開自然,因為社會所需要的一切歸根結底來自自然,自然環境構成了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但社會又不同於自然。在自然中,一切都處在無意識的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件的發生都不是預期的、有目的的;而在社會中進行活動的,都是有意識的、經過思慮或憑**行動的、追求某種目的的人,任何曆史事件的發生都蘊含著人的意識、意誌和目的。自然現象僅僅是現象,它的背後沒有思想;曆史現象不僅僅是現象,它的背後還有思想。一場地震可以毀滅許多城市和眾多人口,但地震隻是自然現象,其中並無思想而言;一場戰爭也可以毀滅許多城市和眾多人口,但戰爭不僅僅是現象,它從頭至尾貫穿著人的思想,是思想的行動。社會的這種特殊性造成了物質的自然與精神的曆史對立的神話,並形成了自然主義曆史觀與唯心主義曆史觀的對立。
自然主義曆史觀看到了自然環境對社會的影響和製約作用,但它又誇大了這種作用,把社會的本質還原為自然物質,從而誇大了社會與自然的同一性。正如恩格斯所說:“自然主義的曆史觀……是片麵的,它認為隻是自然界作用於人,隻是自然條件到處決定人的曆史發展,它忘記了人也反作用於自然界,改變自然界,為自己創造新的生存條件。”[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