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客觀的,這是真理問題上的唯物論;就真理的發展過程以及人們對它的認識和掌握來說,真理又是絕對的和相對的,這是真理問題上的辯證法。
真理的相對性或具有相對性的真理,即相對真理是指人們在一定條件下,對客觀過程及其發展規律的正確認識總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它的含義包括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從人們對整個世界認識的廣度來看,任何真理都是對物質世界一定部分、一定階段的正確反映,從這個意義上說,任何真理都是相對的。物質世界在內容上、時間上和空間上都是無限的,人們已獲得的正確認識,隻是對物質世界及其屬性的一部分內容的認識,因而是具體的、曆史的和有限的。
第二,從人們對特定事物或現象認識的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隻是對客觀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層次的正確反映,因而都具有近似性,都有待於繼續深化,從這個意義上說,真理也是相對的。承認我們的認識有待深化,也就承認了相對真理。
第三,每一時代的個人或人類都隻能認識有限的物質世界,在這個意義上,真理也是相對的。物質世界無論在廣度還是深度上來說都是無限的,而每一曆史時代的人們由於受曆史條件的限製都隻能認識有限的物質世界。無論何時,宇宙間總有尚未被認識之物,尚未被認識的領域,承認人類認識還有待於擴展,也就承認了真理的相對性。
所謂絕對真理或真理的絕對性,就是指人們對客觀世界正確反映的無條件性。它包括兩個方麵的含義:其一,任何真理都是主觀同客觀的符合,都包含著不依賴於人和人類意識的客觀內容,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同謬誤有著原則的界限,在它的適用範圍內都不能被推翻,這一點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因此,隻要承認了真理的客觀性,也就承認了真理的絕對性。其二,人類認識按其本性來說,能夠正確認識無限發展著的物質世界,認識每前進一步,就是對無限發展著的物質世界的接近,這一點也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在這個意義上,承認世界的可知性,承認人能夠獲得關於無限發展著的物質世界的正確認識,也就承認了真理的絕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