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腦作為人類最重要的認識器官和思維器官,其認識能力的發生不僅有著物質屬性上的深刻根源,也有著其特定的社會基礎,因此在對人類認識的原始考察中,既要考察人類認識原始發生的生理基礎,這是人類認識得以形成和發展的物質性基礎,也要考察人類認識原始發生的社會基礎,也即人類認識發生、發展所處的社會環境。人類認識的係統發生在曆史上是以人作為相對獨立的類主體在物機體和感知—思維能力方麵的相對成熟為條件,並在這個成熟和進化的漫長過程中逐步得到實現。人的認識能力,不是一種超自然、超生物的神秘力量,而是蘊含在個體人的生物的和物質的機體之中,並借助於人類機體的生物性物質運動而產生的一種特殊功能。人的生物機體,既是認識主體的物質載體,又是其借以發揮自身認識能力,實現自身的認識目的的現實基礎和物質手段。正是憑借著這具有特殊功能的生物機體,人們才能從事各種社會性的意識思維活動,實現對於外部世界和自身的觀念掌握。正是人類進行的這些社會性的意識思維活動,不僅在人類認識發生和發展的進程中使認識結構得到了優化、思維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時也使人類認識的發生發展對人類社會自身產生了依賴和需要。因此對於人類認識的生理基礎的考察和對人類自身所處的社會認識的考察是人的認識的原始發生必不可少的兩個方麵。
人類在機體方麵,尤其感知—思維器官係統方麵的孕育、成熟和完善,是人類認識發生所必不可少的生物學前提和現實的物質基礎。相應地,研究人類認識的發生,必須首先考察人類機體的孕育、成長和發展過程。我們知道,皮亞傑尤其強調這一點。在他看來,不管在哪種場合,“認識論問題都必須從生物學方麵來加以考慮。從發生認識論的觀點看來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心理發生隻有在它的機體根源被揭露以後才能為人所理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