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克思的觀念裏,人不僅是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屬性,更重要的是,人是社會存在物,具有社會屬性。由於人的社會存在、社會屬性的影響和作用,人的自然存在、自然屬性才成為與一般動物不同的人的特性。堅持人是自然存在和社會存在的統一、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指出現實的人的自然屬性是已經社會化了的自然屬性,是馬克思的人學思想區別於舊哲學人學思想的重要標誌之一。
什麽叫社會存在、社會屬性?“社會”這一概念及其所派生的“社會的”概念,其本意就是用來指稱僅僅為人所有的現象。嚴格地說,“動物社會”以及與之有關的其他現象和表述,都是不確切的。“社會的”僅僅為人所固有。“人是最名副其實的社會動物。”[14]
人是在社會中產生的。人是自然進化的結果,也是社會勞動的產物。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不僅詳細考察了人從自然界演化出來的過程,而且深刻揭示了社會勞動在從猿到人轉化過程中的作用。他用“在某種意義上勞動創造了人本身”的著名論斷,說明了人和社會的內在聯係。就連人的自然存在也是在社會中、在人的勞動活動中逐步發展起來的。恩格斯認為,“直立行走”、“手變得自由”,以及“人腦的形成”等,無一不是社會活動的結果。
從個人形成看,人並不是生下來就是真正的人,如果用黑格爾的術語,新生兒還是“自在”的人。也就是說,隻有經過教育、學習、各種各樣的人際交往和社會作用,人才具有社會性,成為社會存在的人,“社會本身生產作為人的人”[15]。“教育”這個詞在拉丁語中的原意為“引出”,即將一個人身上的優點引發出來,並在對付周圍世界的過程中發展自己的能力;從社會學的角度看,教育是一種“引進”,是把個人“引進”到社會中去的極其重要的手段。無論是“引出”還是“引進”,都說明個人是通過社會教育而具有社會性,由此成為社會的成員,成為真正的人的。世界上有關“狼孩”的故事有力地證明,一旦脫離了社會環境,任何健全的嬰兒最終都不過是一個人形野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