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活動的前提性的也是核心性的問題是評價標準的問題。評價總是以一定的尺度、標準來衡度對象,所以,標準的確立就成為評價活動的第一個環節。這些標準可能是興趣、愛好、利益、理想等個人性的,也可能是社會規範和價值觀念,可能是潛在的、暗含的、不明確的,也可能是明確的、自覺的,但無論如何,它始終都是評價賴以進行的邏輯前提,沒有了標準,就不可能進行評價。按照一般性的看法,評價標準就是人們的價值觀念,或者說一定的價值觀念就承擔著執行著評價標準的功能。
評價標準對於具體評價活動的先在性和前提性是思想家們老早就發現了的,但是一些人從唯心主義的立場出發,認為這證明了評價標準的先天性或先驗性,例如,康德為了反對倫理學中的相對主義,維護道德評價的嚴肅性和客觀性,就認為並論證道德法則即道德評價標準是人們頭腦中先驗的形式。新康德主義基本上走的也是這個路子。舍勒不同意康德的形式主義倫理學,反對康德把這些標準和規範視作是形式的因而才是先驗的、普遍的這種論證方法,他認為價值標準的這種先驗性不是來源於形式性,而是來源於價值依存法則和等級秩序的絕對客觀性。
在我們看來,評價標準對於某個具體評價活動的先在性,並不證明這標準就是先驗的,更不能說它是人生來就有的東西。先驗論的錯誤在於脫離了人的實踐的曆史聯係,也割斷了評價活動的曆史聯係,把評價標準對於某個具體評價經驗的先在性等同於對一切經驗的先在性。其實,這些標準這些觀念不過是以前人們評價經驗的總結、提煉,是曆史地流傳下來的一些思想觀念、規範、原則、模範等。個人在兒童時期就接受了這些東西,同時又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體驗經過有意識地增減取舍,確立了自己的價值觀念,並進而使之成為自己的評價標準。隻要我們曆史地看待這些評價標準的產生,它們就沒有任何神秘主義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