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價值理論研究(精裝)

三、規範性價值和實在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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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實在性價值,是指根據一定的對象,無論這對象是實在的事、物,還是一定的觀念、思想、方法、理想等,是否直接滿足了人們的需要而形成的價值。實在性價值不限於功利價值、經濟價值,也不限於對個人的價值,一些科學成果對社會發展的價值,一種理論、一種研究方法對於推進學術進步的作用,都屬於實在性價值。前麵我們討論人的價值,包括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也都主要是實在性價值。通常我們討論價值,或者說這些年來國內研究者理解價值問題,多是從人的需要的角度去著眼,把價值當作是主客體關係的一種特殊狀態來理解。這對於克服傳統的將價值理解為客體的某種屬性的觀點,對於以外在的某種存在如上帝、聖人、帝王等作為價值的標準的觀點,對於看到了價值因人而異因時而異的特點就否定價值客觀性的觀點,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批駁這些不合理的觀念的最有力的思路和依據,也是理解價值現象的複雜本質的重要途徑和基本理論支撐點。

然而,正如一些批評者所指出的那樣,訴諸人的需要對於各種物的價值,也即是物對人的價值,能夠獲得很好的理解,但對於人的價值,尤其是關於人道價值如生命的價值、人格的價值、人品的價值以及人的一些行為所具有的某些非功利的價值等,就會顯得比較牽強,無法得到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釋。如果我們堅持人的價值在於其對社會需要的滿足,對社會的貢獻,那麽人們的能力等是不同的,所以其社會價值自然也就不同,可以劃出一定的等級,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人的價值自然也就是不相等、不平等的。

可從另一方麵說,人的生命價值、人格價值應該都是平等的,人格都是同等的獨立的,尊嚴都是不容侵犯的,用康德的話說,“每個人不多不少都是一個人”。所以,社會貢獻大社會地位高的人不能因其貢獻大地位高就歧視蔑視貢獻小地位低的人,勢力大力量強的人也不能欺侮勢力小力量弱的人,即使現實中常發生這類現象,但我們要批評說,這是不對的,不道德的,不合理的。之所以能如此批評,原因就在於,存在著一個人人平等的信念和尺度。實際上,這裏就涉及了規範性價值的問題,涉及了規範性價值與實在性價值的關係問題。我們過去的研究中過多地注意實在性價值,而忽略了規範性價值這個價值類型,以致不能很好地揭示價值的複雜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