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從人道的角度看待生命的價值的時候,生命的價值是相等的,是無價的,而要是換個角度,比如說,一個老農民,患了癌症,又沒有醫療保險,於是他拒絕治療,因為在他看來,花許多錢還看不好病,自己老了,也沒什麽用了,白花這些錢幹什麽,不值得。一個年輕的農婦,孩子很小卻患了重病,要看病就得花一大筆錢,於是她幹脆就不去醫院,讓孩子在家裏等死,因為她覺得,與其花那麽多錢讓這個孩子活下來,還不如自己重新生一個孩子來得劃算。
著名作家張平寫過一本《孤兒淚》,描寫了山西大同一個孤兒院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懷著同情心,克服經費的困窘和各種困難,想方設法救治和撫育了許多被親生父母狠心拋棄的小生命,其中大部分就是有著嚴重疾患的病兒。作者譴責了那些狠心的父母,這當然是對的,可問題是這種現實——不僅是大同的這個孤兒院,其他的孤兒院也同樣如此,不僅是孤兒院等社會福利機構,就是在各地區的醫院也可以經常遇到這種情況,還有那些根本就不去醫院,讓孩子在家裏等死的——絕不是靠道德譴責就能改變的,也不能簡單地說這些父母就都是全無心肝的壞人。他們的邏輯就那麽簡單,甚至可以說非常嚴謹,結論就是“不劃算”。同樣是對待生命,在前一種場合突出的是生命的超功利價值,在後一種場合表現的則是對生命的功利態度,亦即從功利價值的角度進行的選擇。
功利價值是價值的一大類型,也是一種基礎性的價值,人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的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功利價值。功利價值不是指特定的某些對象的價值,也不是指某個活動領域的價值,而是遍布於人的活動的各個領域,滲透於任何對象與人的關係中,它著眼的是價值的一種性質,指的是具有這種性質的價值。理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有許多誤解就是由此而產生的。界定功利價值“是什麽”很不容易,所以我們先從它“不是什麽”說起。用馮友蘭先生的話說,這種辦法就叫作“負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