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哲學變革,既是哲學世界觀的變革,也是哲學思維方式的變革,這就是由馬克思所創立的實踐論的反思方式。所謂實踐論的反思方式,就是從人的思維的最本質最切近的基礎——實踐——出發,以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去揭示思維與存在、人與世界之間的矛盾關係,從而達到對思維與存在、人與世界之間的否定性統一的辯證理解。這種實踐論反思的辯證法以理論的方式更為深切地表達了人類生活的辯證智慧。
實踐論的反思方式,是基於人的悖論性存在的反思方式。人依賴於自然又超越於自然,人創造自己的曆史又不能隨心所欲,人是現實的存在又總是以自己的理想去改變現實,因而人總是處於矛盾之中。實踐論的反思,正在以人的實踐的存在方式和發展方式為基礎,不斷地揭示人的悖論性的存在,從而深化人對自身存在方式的理解。
馬克思認為,人是對象性存在物,也就是把對象性活動作為自己的存在方式的存在物。在人的對象化活動中,人既創造了自己的活動對象,又生成了人自身。馬克思說,“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15]。人的自然性與超自然性、人的創造曆史與遵從曆史規律、人的現實性與理想性,人自身存在的悖論性關係展現為人們自己的“實際生活過程”。馬克思正是從這種實踐活動過程的思考方式去理解人的存在,以及人與世界的對立統一關係。
實踐論的反思方式,是基於“為我關係”的反思方式。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凡是有某種關係存在的地方,這種關係都是為我而存在的;動物不對什麽東西發生‘關係’,而且根本沒有‘關係’;對於動物來說,它對他物的關係不是作為關係而存在的。”[16]“為我關係”,是人的實踐的存在方式和發展方式所創造的人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實踐論的反思,是從這種“為我關係”出發的關於人與世界之間的關係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