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作為理論形態的人類自我意識,它的理論形態的曆史演進,直接地取決於人類關於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識的曆史性變化;而人類關於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識的曆史性變化,則深層地取決於人類存在的曆史形態的轉換。因此,哲學史,歸根到底是理論形態的人類發展史;每個時代的哲學,則歸根到底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時代”,是“自己時代精神的精華”。我們從這樣的理論視野去闡述作為哲學世界觀的當代辯證法理論。
哲學界通常是以“轉向”這個概念來標誌哲學本身的根本性變革,並由此提出從古代哲學到近代哲學的“認識論轉向”,以及由近代哲學到現代哲學的“實踐轉向”和“語言轉向”。20世紀後期以來,哲學界則把當代哲學的根本性變革稱之為“生存論轉向”,並試圖以“生存論轉向”深化對馬克思的“實踐轉向”的理解。我們需要從這種哲學“轉向”中把握當代辯證法理論的總體特征。
馬克思的“實踐轉向”,以人的現實的存在方式——實踐活動及其曆史發展——為基礎去解決思維與存在、人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問題;現代西方哲學的“語言轉向”,則是以人類曆史文化的“水庫”——語言——為出發點去反省思維與存在、人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問題。因此,哲學的“現代”含義,是指以人的曆史性存在為中介去回答和解決哲學基本問題的哲學理論形態。它與傳統哲學(包括古代哲學和近代哲學)的根本區別,在於傳統哲學總是以“超曆史”的方式去解決哲學問題,而現代哲學則是以“曆史的”方式去提出和回答哲學問題。人的曆史性存在,或者說,人的存在的曆史性,是“實踐轉向”和“語言轉向”的深層內涵,更是所謂“生存論轉向”的深層內涵。這種深層內涵,決定現代哲學不能不是聚焦於對人的存在的反思,因而現代意義的辯證法理論也不能不是從對人的存在的反思中形成自己的總體特征和理論內容。當代辯證法理論的總體特征就表現在:其一,人的存在方式成為它的理論聚焦點;其二,人類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及其內在矛盾成為它的主要的研究對象;其三,對科學、語言、文化、發展以及實踐的理解成為它的具體的理論內容;其四,對當代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的反思成為它的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