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馬克思主義經典文獻關於辯證法的基本命題,首要的是回答辯證法與哲學基本問題的關係。在我看來,離開哲學基本問題而把辯證法直接地歸結為具有最大普適性的對象性理論,這既是對恩格斯關於辯證法的定義(命題1)的庸俗化解釋的根源,也是由此而形成的對辯證法理論的全部誤解的根源之所在。
恩格斯說:“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1]那麽,究竟如何理解辯證法與哲學基本問題的關係?正如人們所熟知的,在對哲學基本問題的通常解釋中,是把辯證法排斥於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之外的,由此便造成了對辯證法理論的各種誤解或曲解。
按照通常解釋,哲學基本問題被分解為關於思維和存在“誰為第一性”(何者為本原)的“本體論問題”,以及思維和存在“有無同一性”(思維能否認識存在)的“認識論問題”。在對哲學基本問題的這種通常解釋中,辯證法變成與“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無關的另一類問題。
為了把辯證法與哲學的基本問題聯係起來,在通常的哲學體係中,是從如下的兩個角度去提出和解釋辯證法:其一,從唯物論和唯心論與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關係出發,提出唯物論可以分為辯證的唯物論和形而上學的唯物論,唯心論也可以區分為辯證的唯心論和形而上學的唯心論。這種論述把辯證法同唯物論和唯心論聯係起來,但並沒有把辯證法同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聯係起來;其二,從對“世界”的兩個方麵的回答出發,把唯物論與辯證法既區別開來又聯係起來,即認為唯物論回答世界“是什麽”,而辯證法回答世界“怎麽樣”。這種解釋,把唯物論對“世界是什麽”的回答歸結為“哲學的基本問題”或“哲學的最高問題”,而把辯證法對“世界怎麽樣”的回答歸結為對“物質”和“意識”的“聯係”和“發展”的回答,而否認辯證法是解決“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的“關係問題”。正是這種思考方式,把辯證法與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割裂開來,從而造成對辯證法理論的庸俗化理解,特別是造成對命題1即“辯證法是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發展的普遍規律的科學”這個命題的庸俗化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