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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老工業基地振興——國家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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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政策措施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改革和發展。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若幹意見》(中發[2003]11號),製定了振興戰略的各項方針政策,吹響了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號角。12月,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成立,先後發布了《關於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05]36號)等一些重要文件和政策。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要“支持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加快調整和改造”。

2007年8月,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經國務院批複的《東北地區振興規劃》,提出東北振興的目標是:經過10~15年的努力,實現東北地區的全麵振興,將東北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裝備製造業基地、國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的保障基地、國家重要商品糧和農牧業生產基地、國家重要的技術研發與創新基地以及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保障區。

2009年9月,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五年多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但是,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體製性、結構性等深層次矛盾有待進一步解決,已經取得的成果有待進一步鞏固,加快發展的巨大潛力有待進一步發揮。為此,國務院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若幹意見》,為遼寧老工業基地的進一步振興提供了綱領性文件。遼寧省牢牢把握中央實施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重大曆史機遇,全麵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振興戰略部署,製定並實施了《遼寧省老工業基地振興規劃》,提出抓住東北振興和沿海開放雙重機遇,著力推進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全力建設“一個中心、兩大基地、三大產業”;構建“五點一線”沿海經濟帶,實施遼寧中部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戰略,實現沿海與腹地良性互動;堅持用中國裝備支撐中國製造;以發展縣域經濟為載體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從實施民心工程入手構建和諧遼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