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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資源與環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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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粗放

(一)土地利用結構以林地為主

黔西北地區2010年林地麵積最大,為1543416.42hm2,占地區土地總麵積的42%;其次為耕地,麵積為1311778.69hm2,占黔西北地區總麵積的36%;交通用地和水域麵積最小,所占比重為1%;其他土地麵積353091.05hm2,占10%;草地270513.18hm2,占7%;居民和工礦用地106716.43hm2,占3%(表5.2)。

表5.2 黔西北地區2010年土地利用結構情況

(二)人均耕地資源少,質量較低

人均耕地少,耕地質量低。黔西北地區人均耕地擁有量為0.14hm2,略高於貴州省人均耕地水平(0.13hm2)。黔西北地區地貌以山地丘陵為主,海拔高差較大,耕地分布海拔從500m左右至2700m,是貴州省耕地垂直分布幅度最大、上限最高的一個地區。耕地中以旱地為主,中下等田土所占麵積大,質量偏低。

(三)土地資源短缺,利用粗放

黔西北地區山多平地少,可供人類利用的土地資源十分有限,土地資源短缺,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可減緩土地資源短缺帶來的壓力。

“土地集約利用”是指在一定麵積土地上,集中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和勞動,使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較小麵積土地上獲取高額收入的一種經營方式。土地集約利用度可用單位土地麵積的投入產出狀況來衡量,詳見表5.3。農用地的產出以農林牧漁總產值表示,投入以農業就業人員、化肥施用量、農業機械動力使用量表示;建設用地產出用工業增加值表示,投入以非農就業人員、城鎮固定資產投入表示。

表5.3 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指標體係

利用《貴州統計年鑒-2010》數據,分別計算全省和黔西北地區的土地集約利用度,結果顯示,全省土地集約利用度為700,黔西北地區的僅為500.55,土地集約利用水平低於全省平均水平,利用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