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性社會差異性社會是當前我國現實的社會狀況。真切地認識我國社會狀況的道路,即不能步羅爾斯後塵,從虛擬的公設(如“無知之幕”)出發做先驗邏輯推導,也不能停留在一般實證科學層麵滿足於對社會現實做實證的現象描述,更不能聽任後現代主義的“碎片化”喧嘩而放棄對社會整體的把握,而是要“沿著實證科學和利用辯證思維對這些科學成果進行概括的途徑”[1]來達到。
社會學是調研和分析我國社會狀況和類型的最切近的實證科學。近年來,來自國內社會學界獨特視域的研究成果表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基本建立,社會的經濟成分、人們的就業方式、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組織方式和價值觀念都在多元化、多樣化、差異化,社會結構正在重新分化。許多社會學者如鄭杭生、陸學藝、李強、李培林、孫立平、李路路等一批中青年學者以非常實證的方法,對我國社會的分層狀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盡管學者們可能在研究角度、分類尺度、分層標準、分層細分程度(十個階層或六大階層)、對分層狀況(如中產階層、斷裂與碎片、兩極化)的描述和判定等方麵存在著一定的差別,但是他們的一個共同和基本的結論就是:我們的社會各個利益群體已經分層化和差異化,這已經成為我國當前的一個重大社會事實。我們不必重複描述社會學家們整個研究的過程,我們的提問僅限於:第一,我們如何“命名”這一分層而導致的差異化的社會?這一社會究竟是暫時現象、局部碎片還是一個將長期存在、普遍存在的社會類型?或者說,與以往分層化的人類社會相比,差異性社會差異性社會究竟在社會類型上有什麽本質的不同?第二,這一社會利益差異的群體“事實”是否天然成為這一社會價值合理的必然存在?我們應當選擇怎樣恰當的社會正義原則來有效治理這一差異性社會差異性社會?顯然,對問題的深層解答需要超越社會學事實的實證眼界,叩響了需要“辯證思維”加以概括的大門。